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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養小孩,我向來是有賞有罰,賞善罰惡是很重要的手段,小孩才能了解做錯事被處罰,做對事有獎賞,因為喜歡被獎賞就一直往大人想要的規距前進。

一直以來,小光做對事的獎賞都是稱讚她並且拍手,但慢慢的隨著她年紀漸長,這招就慢慢不管用,叫她收玩具時總是要叫很多次才會收,所以後來我決定,要加點「誘因」才行。

在小光訓練戒尿布時,最頭痛的是不肯在馬桶上便便,後來有一次看到她有便意了,才抱她上馬桶她又想掙扎下來,於是我靈光一閃:

1.她愛吃糖果。

2.她姑姑前幾天送了她一包糖果還被我藏在櫃子裡。

我當機立斷:「妹妹,你在馬桶上便便,等一下媽媽就給你糖果吃。」

說時遲,那時快,小光馬上停下掙扎的動作,抬頭看我:「馬桶便便吃糖果。」

我點頭:「馬桶便便吃糖果。」

小光:「好。」

她馬上重新坐好,用力嗯便便,看她成功在馬桶便便了,我馬上為她拍手「妹妹好棒!」,此後,她就接受坐馬桶上便便的事了。

經由這件事,我發現,糖果是個很好的「誘因」。

也許是平常我很少給她糖果吃,所以對她而言,糖果得來不易,加上糖果甜甜的是所有小孩的最愛,因此這個「誘因」可說是最大的「誘因」了。

但給糖果要看情況,也不能每種希望她快去做的行為都給糖果,所以我只在必要的情況才用大絕。

例如收玩具,收玩具是本來就應該要做的,這不是我"鼓勵"她做,而是"規距"必需要做,如果小光不收玩具,我是告訴她「你不收玩具媽媽幫你收,收完後就拿去垃圾桶丟掉。」

例如穿鞋出門,她向來自己穿鞋,我不希望拿糖果來鼓勵她穿鞋快一點,因為這是動作慢的問題,她要自己學會動作快而不是拖拖拉拉(小光字典裡沒有"快"這個字)。

例如帶她去剪頭髮,我先洗頭髮,讓她自己坐一張椅子,也拿書給她看,並且告訴她不能下來,她勉強撐了一段時間後就會忍不住想要下來玩,這時她需要誘因才能提高自制力,我就會告訴她「乖乖坐椅子不下來的話,回家給你一顆糖果。」輪到她剪頭髮時,她會一直扭來扭去讓設計師很難動手,這時我再開一次大絕「你乖乖坐好不動讓阿姨幫你剪頭髮,回家給你一顆糖果。」

結束剪髮行程時,設計師不斷向我稱讚小光很乖很聽話,那當然了,有誘因嘛!

例如幫她洗頭髮,小光極度討厭我幫她洗頭髮,所以我直接開大絕「媽媽幫你洗頭髮時你不愛哭,等一下就給你一顆糖果。」,然後她就乖乖的讓我洗頭髮,還會在沖水時一邊安慰自己「嗯~沖頭髮好舒服!」一邊雙手緊緊的抓著我的衣領。

例如老公載她去買飯,老公對她說「路上有聽爸爸的話就給你一顆糖果。」,一路上她就願意坐車上等爸爸,不再堅持要跟著下車進店家了。

糖果真的很好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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